新疆渭干河流域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第一次信息公告
受阿克苏地区水利局委托,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承担了“新疆渭干河流域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的规定,对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示,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规划概要
(1)规划名称
新疆渭干河流域规划。
(2)流域概况
渭干河流域位于新疆阿克苏地区境内,地处天山山脉中段南麓、塔里木盆地平原北部。流域以天山山脉为界与新疆伊犁地区相望,南至塔里木河,东邻库车河,西至温宿县。行政所辖库车县大部分、沙雅县大部分及拜城县、新和县、温宿县博孜墩牧场,范围界于东经80°10′~83°50′,北纬40°50′~42°45′之间,流域总面积2.67万km2,其中克孜尔水库以上流域面积为1.66万km2,占流域总面积的62.17%。
流域涉及水系为渭干河的干、支流,即克孜尔水库上游的木扎提河、卡普斯浪河、台勒维丘克河、卡拉苏河、克孜尔河五大支流;渭干河干流段(克孜尔水库至渭干河分洪枢纽);英达雅河和沙雅河(渭干河分洪枢纽至草湖区间)。
渭干河流域地域广阔,地形地貌总体可分为山区、山间盆地和渭干河冲洪积平原三大地貌单元。
(3)规划范围及水平年
规划范围为渭干河全流域,规划的现状基准年为2010年,近期规划水平年为2015年,中期规划水平年为2020年,远期规划水平年为2030年。
(4)规划总体开发方案
流域上游山区段:主要修建综合水利枢纽、水利发电工程,用以调节灌溉及工业供水水源、防洪、集中开发水能资源。流域上游平原区拜城灌区:灌区工程规划结合现状水利工程,主要为改建、改造引水分水枢纽,适当建设地下水水源地,完善灌排渠系配套工程,发展节水工程、修建防洪工程。渭干河干流区:在骆驼脖子修建控制性供水水库工程,供水工程任务主要为工业供水并兼顾水电开发,同时对现状渭干河拦河枢纽工程进行除险加固。流域下游平原区渭干河灌区:灌区工程规划以改造引水分水枢纽为前导,完善灌排渠系配套工程、大力发展建设节水工程。流域下游河段沙雅河、英达雅河:防洪结合上游克孜尔水库修建防洪堤工程。
二、规划实施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规划实施单位:阿克苏地区水利局
地址:阿克苏市南大街19号
邮编:843000
联系人:张学荣
联系电话:0997-2123419
三、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新疆兵团勘测设计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建设路36号光明大厦
邮编:830002
联系人:杨海峰、李欣
联系电话:0991-2358983
电子邮箱:xjbthpzx@163.com
四、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内容
(一)环评工作程序
接受单位委托┅┅现场踏勘、资料收集、交流┅┅环境现状监测┅┅报告编制┅┅专家技术评审┅┅报告修改┅┅报批。
(二)主要工作内容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内容包括:综合规划分析、环境现状与评价、环境影响识别及评价指标体系构建、环境影响预测分析与评价、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环境影响减缓措施及建议等。
五、公众参与程序及各阶段工作初步安排
(一)公众参与程序
公众参与程序主要包括以下五个阶段:一是在确定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7日内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二是在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规划实施单位收集公众主动提出的意见;三是在环境影响报告书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建设单位以信息公告的形式进行第二次信息公开,同时公布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四是规划实施单位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公众意见调查、公众意见汇总分析,并进行信息反馈;五是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受理、审批前和审批后对建设项目有关信息进行公示。
(二)各阶段工作内容
在阿克苏地区门户网站发布第一次信息公告,第一次信息公示期为10天,在此期间公众可主动提出针对该规划的环境保护意见,并将信息反馈至建设单位。
在收集整理第一次公示公众主动反馈意见基础上,完成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的编制,建设单位发布第二次信息公告,第二次信息公示期为10天,同时公布环境影响报告书初稿。公示后建设单位还将发放公众意见调查表,主动收集公众环境保护意见,编写公众参与说明专题,并与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一并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或建议,可通过传真、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建设单位反映,并留下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向您反馈。
阿克苏地区水利局
2017年12月